如何办理因继承原因引起的非交易过户?
办理因继承原因引起的非交易过户可到转出基金份额所在的销售机构网点申请办理,由该销售机构对资料的表面真实性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寄送到注册登记机构(即:众盈基金公司总部)。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供销售机构网点进行审核:
(1)必要的文件及其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遗嘱及其公证书、遗赠协议及其公证书,或生效的司法文书及/或仲裁决议书;
(2)证明基金份额转出方死亡的有效法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转出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已上交有关部门,请提供有关部门的接收回执原件及复印件;
(4)基金份额转入方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填妥的申请表(见附件)。
销售机构审核完毕后需在申请表上盖上业务章并由业务经办人签章确认已经审核,将上述资料复印件及申请表原件寄送到众盈基金总部。